閩委辦發〔2009〕3號
各市、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爲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提升文化產業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加快文化強省步伐,促進海峽西岸兩個先行區建設,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就加快我省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是滿足人民羣衆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文化產業是以產業形態、通過政府扶持和市場引導,爲社會公衆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以及與之相關聯活動的集合。文化產業市場需求強、發展潛力大、較易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統一,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滿足人民羣衆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增加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品種、數量和質量,有利於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是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省委、省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創造了難得的契機。文化產業作爲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的產業形態,其高科技、高收益、低耗能等特性,使之在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成爲我省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重要產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有利於擴大就業,拉動內需,提高文化對經濟增長貢獻率,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提升我省產業競爭力。
(三)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是提高海峽西岸經濟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福建文化強省建設綱要》(閩委發〔2006〕17號)提出要推動我省“文化發展主要指標進入全國前十位,成爲文化事業整體水平和文化產業總體實力居全國前列的文化強省”。隨着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不斷推進,人們對精神文化產品的需求越來越大,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外部條件和內在動力已經充分具備。要抓住中央支持海峽西岸經濟發展的有利時機,精心謀劃,全力推進,做大做強文化產業,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大力提升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綜合競爭力。
二、發展文化產業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文化強省的目標,以提高人民羣衆文化生活水平和增強我省文化產業整體實力爲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文化企業爲主體,以深化改革爲動力,以科技進步爲手段,以政策法規爲保障,優化結構和資源配置,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加快推進文化產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形成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二)發展目標
到2012年,初步建立結構比較合理、特色鮮明、政策體系比較健全、效益逐步顯現的文化產業運行框架,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優勢文化企業,形成報刊服務、出版印刷發行、廣播影視、演藝娛樂、文化旅遊、文化創意、動漫遊戲、文化會展、廣告、工藝美術等主導文化產業羣。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5%,文化產業增加值的增長速度高於同期地區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居民人均文化消費支出佔全部消費支出的比重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使文化產業成爲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和新增長點,文化產業總體實力居全國中上水平。
到2020年,文化產業各個門類結構優化、技術先進,形成一批實力雄厚、競爭力強的文化企業和有影響的國際品牌,建立一定規模的現代化文化產品生產、服務和銷售網絡,文化產業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定份額,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國民經濟增長速度,總體實力進入全國前列。
(三)基本原則
——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遵循市場經濟和文化發展的客觀規律,在重視文化的意識形態屬性的同時,充分考慮文化的產業屬性,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不斷豐富人民羣衆的精神文化需求。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推動相協調。正確處理好加快發展和加強管理的關系,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和市場對文化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堅持專業化發展與羣衆性普及相融合。正確處理羣衆參與和精品創作的關系,尊重羣衆首創精神,發揮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調動政府部門、文化企事業單位與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進文化產業的發展。
——堅持對臺交流與對外開放相結合。充分利用地域文化資源,發揮“五緣”優勢,抓住當前海峽兩岸關系發展良好時機,加強閩臺文化產業交流合作;實施“走出去”戰略,拓展國際文化市場,將海峽兩岸特色文化優勢轉化爲產業優勢。
——堅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相促進。根據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不同特點,依託優勢文化事業資源,加大產業開發力度,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採取分類指導和不同的政策措施,促進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發展。
三、重點發展十大文化產業
(一)報刊服務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公益性報刊與經營性報刊共同繁榮發展的格局;到2020年,全省報刊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綜合實力進入全國中上水平。
發展重點:報業以福、廈、泉三市爲重點區域,期刊業以省會城市爲重點區域,推動重點地區形成優勢明顯的產業集羣;以主流媒體爲龍頭,拓展報紙、期刊產業發展領域,建設全省綜合新聞門戶網站,延伸產業鏈,打造大型現代傳媒集團;加快報刊產業的數字化進程,推動傳統報刊向數字化出版、銷售、服務轉型;培育品牌報刊,重點扶持一批能夠突出我省區域特色、對臺特色的報刊精品,打造2-3家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區域品牌報刊和一批在細分市場中領先的重點報刊。
(二)出版印刷發行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出版印刷發行體系、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健康、繁榮的出版物市場,保障人民羣衆的基本文化權益。到2020年,全行業的綜合實力爭取達到全國中上水平,成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產業。
發展重點:培植具有較強競爭能力的出版企業集團,實施“閩版出版物精品工程”;推動印刷產業園建設,形成產業集聚,重點培育5-8家印刷龍頭企業;進一步拓展版權保護領域,建設版權產業基地,力爭將廈門、德化列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產業調研試點基地;組建海峽書局,辦好海峽圖書交易會,與臺灣業界合作出版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期刊,以及設立圖書銷售連鎖店等,打造兩岸出版交流合作的品牌;構建福建數字出版平臺,建立福建出版數據庫,大力發展動漫、網遊、網絡出版和手機出版。
(三)廣播影視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全省廣電業經營收入達到40億元,有線電視用戶達到550萬戶,移動多媒體廣播用戶500萬個。到2020年,全省廣電業經營收入達到60億元以上,有線用戶達到600萬戶以上,移動多媒體廣播終端用戶800萬個。
發展重點:實施廣播電視節目精品工程,把東南衛視、福建電視臺綜合頻道和新聞頻道、海峽電視臺、廈門衛視頻道、福建人民廣播電臺都市生活廣播等打造成全國名牌頻道(率),設區的市各有一個電視頻道和廣播頻率打造成區域性名牌頻道(率);推進全省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發展付費電視、視頻點播業務、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信息服務等增值業務;拓展延伸廣播影視產業鏈,創新盈利模式,推進跨媒體、跨地區、跨行業經營;構建移動多媒體廣播網,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業務;發展影視內容產業,提升電視劇、非新聞類電視節目和電影、動畫片的生產能力,滿足多種媒體、多種終端發展對影視數字內容的需求;加大以閩臺、福州三坊七巷、閩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閩西紅色文化等爲基礎資源或背景的影視劇創作;加強廈門國家動畫產業基地建設,加快培育福州國家級動畫產業基地建設;構建地面數字電視覆蓋網,開展地面高清晰度電視廣播,開發多種業務;利用中短波發射臺站資源,開展數字調幅廣播業務;加快影院數字化改造,推動數字電影傳輸發行;扶持廣播電視採編播數字化、網絡化建設,全面提升節目制作能力和質量;扶持省級文化影視城建設;建設海峽視頻網站;積極創造條件,籌建省級廣電傳媒上市公司。
(四)演藝娛樂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重點培育一批上規模、上水平的連鎖娛樂企業,演藝娛樂業的收入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持續增長。到2020年,演藝娛樂業對文化產業的貢獻率有較大幅度提高。
發展重點:充分利用我省演出團體多、地方劇目豐富的優勢,扶持一批代表國家水準,具有地區特色和民族特色,具有示範性和代表性的藝術表演團體,創新傳統劇種劇目,增加演出場次和演出收入;以組建福建演藝集團爲重點,發展一批直接面向市場的演藝文化企業,走產業化發展之路;加快文藝演出中介代理服務機構的建設,培育扶持一批演出經紀公司,促進區域性演出網絡的形成;組建、做大連鎖網吧企業,連鎖網吧覆蓋率達60%;發展一批大型娛樂項目,不斷優化文化娛樂產業的類型結構和規模結構。積極促進演出娛樂業與旅遊產業的結合,重點在福州、廈門、武夷山開發大型文化旅遊演藝項目,打造若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高收益的文化旅遊演藝精品。
(五)文化旅遊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依託重點文化旅遊資源,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的精品文化旅遊區,文化旅遊業收入超600億元,佔全省旅遊總收入的40%以上;到2020年,建成文化旅遊大省,文化旅遊成爲海峽西岸旅遊產業的重要支撐。
發展重點:適應旅遊市場需求,在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要綜合考慮旅遊需求特點,促進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結合,豐富旅遊產品的文化內涵。規劃建設一批特色文化旅遊區,重點發展武夷山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福建土樓世界文化遺產、廈門鼓浪嶼、福州三坊七巷、福州船政文化、莆田媽祖文化、德化陶瓷文化等文化旅遊區。深入挖掘閩茶文化內涵,建設武夷山、安溪等茶文化旅遊區。辦好文化旅遊節慶活動,擴大文化旅遊產品吸引力,提高旅遊商品文化含量,推出一批能夠滿足旅客不同需求的品牌旅遊商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以各種方式參加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和經營,促進文化旅遊產業順利發展。
(六)文化創意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爭取實現文化創意產業的增加值保持兩位數增長,形成一批整體優勢明顯、區域特色鮮明、產業集聚突出、充滿生機活力的海峽西岸經濟區文化創意產業集羣。到2020年,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領域保持持續增長,形成重點突出、特色明顯、帶動力強的海峽西岸文化創意產業空間布局。
發展重點:以涵蓋產業高端環節的“文化創意設計”爲龍頭,重點發展制造業設計創意、文化傳媒創意、文化藝術創作、文化傳統與文物保護、數字服務文化創意、建築文化創意、諮詢策劃創意和休閒消費創意等八大領域。以福州、廈門、泉州等沿海中心城市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點區域,逐步完善文化創意研發設計、產品生產、推廣銷售等文化創意產業鏈。打造一批具有福建風格和國內外影響的文化創意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和中介機構,培養一批國內外知名的設計師,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文化創意龍頭企業。
(七)動漫遊戲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建立2個國家級動漫產業基地,3~5個動漫公共服務平臺;培育5~10家有實力、上規模、核心競爭力強、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力、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的動漫龍頭企業;創建10~20個全國知名動漫品牌。到2020年,全省動漫的創作數量大幅增加、產品質量顯著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動漫產業的總體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發展重點:建設國家動漫產業基地和教學研究基地,積極研發或引用臺灣防震救災的動漫遊戲,培育一批動漫原創與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強、充滿活力、專業性強的動漫企業和具有中國風格、國際影響的動漫品牌。加強與影視、出版、旅遊、演藝、娛樂、教育等的交流合作,發展服裝、玩具、食品衍生產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形成布局合理、層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確、自主創新與競爭能力強的產業鏈和產業集羣。
(八)文化會展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培育3-5個國內有影響的文化會展。到2020年,有國際影響的文化會展達10個以上。
發展重點:促進文化會展業發展,建設一批文化會展場館;支持利用既有文化設施舉辦展示交易活動,充分發揮會展中心、藝術中心、博物館、美術館、珍品館等標志性文化設施的展示交易功能;發展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的專業文化會展,以辦好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爲重點,帶動一批文化會展業發展,使文化會展業成爲促進我省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平臺;加強與國內外會展組織的合作交流,廣泛吸引知名會展企業和機構來閩舉辦文化會展。開拓文化會展項目,增加文化會展的展示效應和經濟效益。
(九)廣告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重點培育年收入億元以上的廣告企業50家,年收入10億元以上的廣告企業3-5家,廣告經營額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持續增長,廣告經營額總量達到100億元。到2020年,全省廣告經營額、利稅額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發展重點: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和技術先進、主業突出、特色明顯、核心競爭力強的廣告實力企業;整合廣告資源,形成福州、廈門和泉州三大板塊廣告實力企業集羣,輻射和帶動全省廣告業發展;興辦廣告創意設計服務業,建立廣告創意設計和制作園區,提升廣告服務的附加值,發展具有特色的優質廣告創意產業集羣;拓展閩臺廣告交流渠道,加強與臺灣廣告業的對接與合作,提升我省廣告業水平;建立和完善廣告業公共服務管理體系。
(十)工藝美術業
目標任務:到2012年,全省工藝美術品制造業工業總產值達到700億元。到2020年,全省工藝美術品制造業工業總產值達到1500億元以上,成爲全國工藝美術強省。
發展重點:進一步繁榮發展福建工藝美術品產業,壯大工藝美術品特色產業基地,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園區,加強工藝美術品專業村規劃建設;扶持一批能牽動行業發展的龍頭企業、重點項目和品牌產品;振興傳統工藝美術品,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創新工藝美術產品和開發工藝美術精品,採用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工藝美術品產業,促進產業梯級轉移;推動工藝美術品產業與現代旅遊業結合,加強和擴大工藝美術品專業市場建設,健全工藝美術品產業市場體系,抓緊出臺我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與發展的有關規定,定期舉辦各類工藝美術精品展、開展省工藝美術大師評選活動等。
在重點發展上述十大文化產業的同時,鼓勵發展文化相關產業。推動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促進文化產業與教育、科技、信息、體育、旅遊、休閒等產業的聯動發展,與工業設計、城市建設等經濟活動相結合,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支持文化企業充分利用自有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向相關產業延伸發展,開發多種形式的衍生產品,提高我省文化產品和服務產品的知名度和競爭力,打造國際國內知名品牌。
四、發展文化產業的主要措施
(一)優化文化產業整體布局
1、優化文化產業區域布局。加強區域間文化產業的整合和擴張,形成文化產業跨區域的分工協作,建立合理有序的文化產業地域分工和布局體系。福州、廈門、泉州市要統籌規劃各門類文化產業發展,率先在全省建立文化產業綜合基地;漳州、莆田、南平、三明、龍巖、寧德市要依託歷史文化、民俗文化、茶文化、老區紅色文化等文化資源優勢,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優勢文化品牌和產業基地。
2、培育特色文化產業基地。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資源,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扶持、利益驅動等辦法,引導特色文化產業有序聚集,發展壯大特色文化產業集羣,建設一批特色明顯、在區域內外有一定實力和影響的特色文化產業基地。在全省重點建設影視制作、動漫、文化旅遊、工藝美術等文化產業基地,增強特色文化產業基地發展的聚集力、輻射力和競爭力。
3、建設特色文化產業園區。鼓勵各地根據資源優勢和文化特點,規劃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產業園區,重點建設福州文化創意園、廈門烏石浦油畫基地、莆田創意產業園、德化陶瓷產業園、惠安石雕產業園、仙遊寶泉工藝產業園、泉州豐澤樹脂工藝品產業園、安溪藤鐵工藝品產業園、福州脫胎漆器基地、莆田上塘珠寶產業園、閩侯竹草編產業園、華安玉雕產業園等文化產業園區,形成集生產配送、創新培訓、銷售展示、旅遊觀光、文化傳播於一體的新型產業園區。
(二)建設五大文化產業工程
1、文化產業精品工程。整合省內外文化藝術創作力量,充分運用我省優勢文化資源,以福建人文地理、船政、閩商、閩臺、闖南洋、過臺灣等爲內容,重點推進福州三坊七巷、“印象大紅袍”、“媽祖頌”、過臺灣等題材的創作,推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國家水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舞臺劇、影視劇、文學作品等精品力作,爲旅遊文化、影視、出版、動漫等文化產業提供原創素材和源頭產品,帶動相關文化產業鏈的發展。由省文化廳、廣電局、文聯等部門組織實施。
2、國產動漫產業工程。重點建設福州、廈門兩個國家級動漫產業基地,建設海西(長樂)動漫產業園區,在規劃和建設中要強化其旅遊功能,推出有吸引力的文化旅遊產品;重點扶持福建網龍等一批動漫遊戲產業龍頭企業;重點推進“數字娛樂產業研發與孵化公共服務平臺”、“福建省動漫遊戲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廈門軟件園數字媒體公共技術平臺”建設和系列大型益智健康網絡遊戲項目開發,積極培育和發展上規模、創新能力強的動漫骨幹企業,發展動漫產業鏈和產業集羣。由省信息產業廳會同文化廳組織實施。
3、茶文化產業工程。大力發展茶文化產業,加大茶制作工藝保護創新、茶文化整理開發力度,推廣茶藝茶道表演。建立以安溪爲中心的閩南茶文化產業基地,重點建設安溪、南靖茶文化產業園區,完善漳浦茶博園;建立以武夷山爲中心的閩北茶文化產業基地,重點建設武夷山茶文化產業園區、建甌百年矮腳烏龍和建陽百年水仙茶文化園區;建立閩東茶文化產業基地,重點建設福安坦洋工夫、福鼎白茶爲主的閩東茶文化產業園區;建立福州茶文化產業基地,重點建設福州茉莉花茶文化產業園區;建立閩西茶文化產業基地,重點建設漳平永福臺灣高山茶和新羅茶文化產業園區;在德化建立茶壺茶具研發中心。由省農業廳會同海峽茶業交流協會、省旅遊局、文化廳組織實施。
4、影視基地建設工程。規劃在福州建設集影視拍攝、旅遊休閒、特色文化展示等爲一體的省級影視基地;扶持閩臺文化影視城(漳州)建設成爲集影視攝制、閩南文化和臺灣文化展示交流等爲一體的影視文化城。由省廣電局會同有關部門和相關設區的市組織實施。
5、廣告創意基地建設工程。規劃在福州軟件園區建設廣告創意設計和制作基地,以廣告創意設計爲核心競爭力提升廣告服務的附加值。重點培育和扶持一批廣告創意設計、制作龍頭頭企業,發展優質廣告創意產業集羣,輻射和帶動全省廣告業的發展。由省工商局組織實施。
(三)培育文化市場主體
1、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以體制機制創新爲重點,着力推進我省出版單位、影視制作發行放映單位和一般文藝院團轉企改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加快國有文化企業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充分發揮我省地方特色和比較優勢,在2012年前,全省國有獨資文化企業基本完成規範的公司制改造,使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企業集團,成爲文化產業的龍頭。
2、推動文化企業規模化發展。鼓勵文化企業以資產爲紐帶,以聯合、兼並、重組等形式整合資源。引導大型國有企業進入文化產業,鼓勵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經營,在市場競爭中不斷做大做強。2012年前,重點培育和發展50家實力雄厚、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
3、支持非公有文化企業發展。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平等競爭機會,引導民營資本、臺港澳及海外資本進入文化產業,支持我省非公有文化企業的發展。鼓勵民營資本以股份制、合夥制及個體私營等多種形式興辦文化企業,引導非公有資本以投資、參股、兼並、收購等方式,參與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的改革和股份制改造。非公有資本投資興辦和參股的文化企業經批準可享受國有文化企業同樣的財政稅收和融資優惠政策。
4、發展中小型文化企業。放寬市場準入,簡化審批手續,建立和完善進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公民個人依法創辦中小文化企業。鼓勵中小文化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獨具特色和具有活力的文化產業企業羣體。鼓勵社會力量和行業組織建立風險投資和擔保公司。支持中小型文化企業創造條件在創業板上市融資。
(四)加強文化市場體系建設
1、建設文化產業專業市場。依託特色文化產業基地、特色文化產業園區,建設一批有特色、多門類、功能齊全、輻射力強的大型文化產業專業市場。支持文化產業專業市場充分挖掘潛力,發揮優勢,走品牌發展之路,發展現代電子商務和現代物流,健全市場功能,完善市場設施,做好信息、信用、信譽服務。促進文化產業專業市場成爲貿易物流、品牌展示、信息交流、文化傳播、文化會展、文化旅遊、引導生產的文化產業綜合平臺。重點加強和擴大工藝美術品、茶文化、油畫、圖書等相關文化專業市場建設。
2、健全文化產業行業協會。省廣播影視協會、文化娛樂業協會、國際會展業協會、廣告協會、動漫遊戲行業協會、工藝美術協會、海峽茶業協會、報業協會、期刊協會、出版協會、圖書發行協會等各類文化行業組織,要依照法律和章程,認真履行市場協調、行業自律、監督服務與維權等職能,發揮溝通政府與文化企業的橋梁和樞紐作用,在信息諮詢、商貿合作、招商引資、拓展市場、人才培訓、科技創新、法律援助等方面爲中小文化企業提供服務。加快發展文化策劃諮詢、演出、展覽、藝術品銷售、影視劇制作等中介機構,加強文化產品的服務和推介,促進文化企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繁榮。
3、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推進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構建統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場管理信息網絡,建立依法經營、違法必究、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文化市場秩序,保護文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大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嚴厲查處盜版、非法出版、非法營銷等侵犯知識產權行爲。
(五)加強閩臺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1、推動閩臺文化產業對接。鼓勵臺商來閩投資文化產業,建立生產基地、地區總部、研發及營銷中心等。以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爲主題,以重大臺資文化項目爲龍頭,進一步延伸文化產業鏈,推動動漫、網絡、會展業等新興產業的對接。
2、擴大對臺文化貿易。加強海峽兩岸相關文化產業協會交流合作,辦好文博會、藝博會、茶博會、旅博會、圖書交易會等活動,加快建設海峽書局等對臺文化產業交流合作基地,拓展閩臺文化產業合作交流渠道,搭建閩臺廣播影視交流合作平臺。在新聞出版、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動漫、廣告和網絡遊戲策劃制作、民俗文化產品開發生產等方面,匯聚兩岸資源,擴大閩臺文化貿易,使福建成爲海峽兩岸文化產業交流中心。
(六)加強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1、拓展人才培養渠道。發揮高校學科齊全和人才集聚的優勢,開設相關專業培養文化產業人才,參與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研究。將文化產業人才納入全省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急需的特殊專業人才列入我省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彔,造就一批熟悉國際化運作、懂專業、會經營的復合型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設立博士後工作站,通過企業招聘,產業項目實施等,面向全國多渠道引進各類高層次、高素質人才。加快文化企事業單位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開競聘、考試選拔等制度,拓寬人才選拔途徑,鼓勵人才流動。完善激勵機制,支持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技術要素和管理要素參與收益分配,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發揮職業教育集團作用。擴大文化產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規模,充分發揮已設立的工藝美術、旅遊等職業教育集團作用,加強文化產業急需人才培養。加強產學研結合,由行業協會牽頭,職業院校和企事業單位自願參加,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共建實驗室、實訓基地和培養專業教師等,提高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適應性和針對性。
五、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扶持
(一)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認真貫徹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爲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兩個規定的通知》(閩政辦〔2008〕188號)、《關於印發福建省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幹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8〕107號)、《關於在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和經營性文化事業轉制爲企業的兩個規定》(閩政辦〔2008〕105號)、《關於加快我省印刷業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8]7號)、《關於推動我省動漫產業發展若幹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181號)等,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的激勵、引導和凝聚作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
(二)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省財政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採取項目補助、貼息、獎勵等方式重點扶持文化產業龍頭企業、重點文化產業基地、重點文化產業園區、重大文化產業工程、具有示範性導向性的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服務項目及國有文化企業轉企改制、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等。實施對政府資金投入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評估、監測、考核和獎勵。積極爭取國家文化產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的支持。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投入的力度,有條件的市、縣(區)要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三)發揮工商稅收政策促進作用。支持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爲企業。對於開展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所有轉制文化企業和不在試點地區的轉制試點單位,2009年—2013年期間,免徵企業所得稅;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爲企業,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涉及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資產劃轉或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等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支持文化企業發展。2009年—2013年期間,對電影制片企業銷售電影拷貝及轉讓版權取得的收入、電影發行企業的電影發行收入、電影放映企業在農村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2010年底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經批準可免徵營業稅,期限不超過3年;鼓勵文化企業走出去,在境外舉辦文化交流活動,對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電影和電視完成片等按規定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境外演出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徵營業稅;爲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收政策有關規定,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對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文化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國家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支持文化企業以股權出質、出資,拓寬融資渠道。放寬企業集團注冊登記條件,支持文化企業集團化運作。凡是文化企業組建集團的,其母公司注冊資本放寬至20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由1億元放寬至4000萬元,子公司可以放寬至3家。
(四)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編制全省文化產業投資指導目彔,對鼓勵、允許進入的文化產業領域和產業種類以及審批機構、核準方式等行政許可項目向社會公布。允許非公有資本的公司制文化企業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出資,參與影視制作、發行、演藝等經營性國有文化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或進入鼓勵類和允許類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領域。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在項目審批、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參與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改組改制的非公有制企業,可享受有關改組改制企業的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個人注冊組建文化企業,適當降低初創小企業注冊資本門檻,允許注冊資本金分期到位,多渠道爲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文化產業發展資金支持。允許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等多類型知識產權以無形資產形式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或入股文化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企業注冊資本70%;允許以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作價出資設立文化企業,實行資產的優化整合。
(五)建立健全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通過設立投資基金等方式,拉動社會資本投資文化產業,利用資本市場運作,拓寬文化產業融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譽良好、實力較強的文化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支持培育3-5個以資本爲紐帶,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創造條件上市融資。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信貸投入,並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內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對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且設立了小企業貸款專營機構的全省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本年度小企業貸款季均餘額增幅超過上半年小企業貸款季均餘額5%部分的8‰予以風險補償。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安排30億元以上的貸款規模,專項用於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文化產業基地、重點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龍頭企業及重大文化產業工程等建設。鼓勵支持開展適合於文化產業的信貸產品創新,推動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收益權等權益質押貸款業務。完善文化企業融資擔保體系,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開發適應文化產業的貸款擔保服務。
(六)落實土地優惠政策。文化設施用地統一納入當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對文化產業重點建設項目在土地供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鼓勵國有文化企業在不改變土地用途情況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改制後,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彔》的,按有關規定經批準後,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目彔》的,應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經評估確定後,以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處置,轉增國家資本金。因城鄉建設需要,國有文化單位搬遷時,其原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依法給予適當補償。
六、爲發展文化產業提供組織保障
(一)切實加強領導。省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文化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組織和指導,指導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研究協調文化產業區域布局、項目建設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等。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抓住機遇,趁勢而爲,切實把加快本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努力形成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明確部門職責。省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文化產業發展重大事項,擬訂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協調有關新聞宣傳工作,營造有利於文化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會同文化廳等文化產業牽頭部門,制定全省文化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協調文化產業區域布局、重大項目建設,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羣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等。省財政廳負責研究制定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文化企業投融資政策。省統計局負責完善文化產業統計制度,改進統計方法,做好文化產業統計等相關工作,指導重點文化產業牽頭部門完善本行業統計制度,做好相關產業統計工作。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落實國家有關文化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由省人事廳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文化廳和團省委等部門,研究出臺引導大學生積極參與文化創意活動有關政策,推動文化產業發展與促進大學生就業相結合。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以創業帶動就業。
(三)健全工作機制。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文化創意產業,省經貿委牽頭負責工藝美術業,省文化廳牽頭負責演藝娛樂業,省貿促會牽頭會同省文化廳負責文化會展業,省新聞出版局牽頭會同福建日報報業集團負責報刊服務業,省信息產業廳牽頭會同文化廳負責動漫遊戲業,省廣電局牽頭負責廣播影視業,省工商局牽頭負責廣告業,省新聞出版局牽頭負責出版印刷發行業,省旅遊局牽頭會同文化廳負責文化旅遊業的發展。以上文化產業牽頭部門要抓緊出臺各自牽頭負責的文化產業行動計劃(2009年-2012年),制訂配套政策措施,落實階段性工作目標,定期召開政銀企合作座談會,協調文化企業融資問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其他文化產業牽頭部門以及省直相關部門,適時編制全省文化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
各地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具體措施,促進當地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爲海西兩個先行區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文化產業支撐。